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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危害不容小觑,哪怕是为了治病而饮用含酒精的药物,在开车前也一定要谨慎对待,绝不能心存侥幸。近日,驾驶员李某喝了两口药酒后驾车上路,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处罚。 当日14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在观音岩路查获一名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驾驶员,该驾驶员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李,今年67岁,家住观音岩路附近。据李某交代,当天他的左手疼得厉害,他出门前喝了两口药酒。喝完药酒后,李某感觉双手似乎轻松了一些,便驾车出门办事,不料,行驶至观音岩路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摩托车驾驶员李某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李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以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药酒虽能治病,但含有酒精,服用药酒后,禁止驾车。同时,服用有些药品后有嗜睡、困倦等反应,因此不建议服药后不要驾车,避免发生意外。 通讯员 李一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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