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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永高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白色SUV和一辆面包车相撞,两车车头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白色SUV驾驶员黄某驾车在无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未按规定靠右行驶所致。当天,黄某驾车去永兴办事,为了尽早赶到,他驾车一路飞驰。当行驶至永高路时,他见路上车辆少,道路中间也无中心线,他为了能开快点,便驾车靠在中间行驶,结果与对向正常行驶的面包车相撞。 此次事故是SUV驾驶员黄某驾车在无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未按规定靠右行驶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对驾驶员黄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黄某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车行驶在无中心线、窄路、弯道等特殊路段会车时,务必严格遵守“减速靠右、礼让通行”原则,提前观察对向车辆动态,主动控制车速并保持横向安全距离,杜绝抢行、占道等危险行为。 通讯员 孔思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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