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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游杰)日前,市公安局交巡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江津大队民警在G93成渝环线高速塘河收费站开展检查,在对川EF8***小型轿车开展检查时,驾驶员陈某无法出示其驾驶证,且支支吾吾行为异常,民警立即警觉要求其说出身份证号核实情况,陈某无奈只得告知民警实情。 据查,陈某由于2024年5月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机关暂扣,本来半年后就可以重新考试取得驾驶证,但他是A2照,考试难度较大,他畏惧考试便一直拖延着,至今仍未领回驾驶证。今天抱着侥幸心理,在副驾驶乘客有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隐瞒自己驾驶证暂扣的情况,仍然驾驶车辆,没想到在塘河收费站下道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民警对陈某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对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其开具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通知其后续到江津大队处理,接受罚款7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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