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7日下午14时许,天空乌云密布,雷电交加,不一会儿就下起了暴雨。 在南川法院第四审判庭,涪陵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刚刚结束审理原告汪某某诉被告南川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走出审判庭,汪某某因身体伤残,前来开庭时又未带雨具,此刻正无奈地看着外面的瓢泼大雨。 “我送你出去吧”,正在巡逻的法警看见汪某某被大雨困住,立即主动上前说到。随后,巡逻法警细心地将汪某某送到法院大门口并送上了公交车。 “谢谢你”“应该的”。简单的话语,简单的举动,却搭建起当事人与法院沟通理解的桥梁,法院干警于细微处流露出真情,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 图:霍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