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通讯员 李兴超)8月28日,渝北区居民蒋某边开车边扭头打望路边美女,结果所驾车辆猛烈追尾前车,不仅要承担1.2万元的赔偿,还受到交巡警的依法处罚,蒋某后悔不已。 当天中午13时许,渝北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到报警称,在翔宇路发生两车追尾事故。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在一个红绿灯路口处,一辆红色轿车撞击了一辆黑色轿车,红色轿车引擎盖高高翘起,车灯碎片散落一地,黑色轿车尾部严重凹陷,后备箱严重变形。民警找到两车驾驶员调查,并对他俩进行了呼吸酒精测试和毒驾检测,排除了其酒驾和毒驾的嫌疑。 据调查,肇事车司机姓蒋,32岁,在渝北区空港某工厂上班。事发当天中午,蒋某开车外出洽谈业务,当他驾车行驶到翔宇路红绿灯路口处,看到路边停着一辆豪华小车,一个身材姣好的美女在豪车边走来走去。原来,该美女想将轿车开上人行道的停车位去,可技术不过关,竟然使豪车撞到了路边的隔离桩上,为此,美女焦急地围着豪车观看损失。 蒋某握着方向盘正津津有味的看着美女,车子继续向前快速移动,突然“砰”的一声,蒋某的轿车对直撞上了前车的车尾部。驾驶室安全气囊全部弹出,幸亏蒋某系了安全带,不然如此猛烈的撞击,后果不堪设想。 此次事故是因蒋某开车分心追尾引起的,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该事故造成车损费1.2万元,全部由蒋某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民警对蒋某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