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进村社 人民调解促和谐

时间: 2018-12-25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020

  

举行“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举行司法行政系统首届开放日活动

集中调解占地纠纷现场

  今年以来,丰都县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交出了一份群众满意的答卷。

将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法治宣传普及率93.3%

“只有真实掌握到辖区群众的法律知识知晓情况,才能更有效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于是我们委托了市场信息公司,对全县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和满意率进行第三方调查评估,结果为法治宣传普及率93.3%、满意率83%,这个数据也提醒了我们虽普法取得一定成效,但还需要增加力度和广度。”丰都县司法局分管普法工作的负责人昨日向记者介绍,该县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了2018年“我执法我普法”演讲比赛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在充分展示各单位以案释法的成果时,深化了法治丰都建设宣传工作。

为加强宪法学习宣传,丰都举办了县委中心组(扩大)会《宪法迈进新时代》专题法治讲座,全县5万余名干部群众参加了“千万市民学宪法”网上答题活动,1.4万余名干部群众参加了宪法知识考试,在“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中,推送的两部作品均获得市级奖项。同时,大力实施“法润乡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开展了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征集,择选了15个案例汇编成《丰都县以案释法读本》,向群众发放了万余册。

据统计,为将法治宣传延伸到各个角落,该县建立了县法治图书阅览站1个,村(社区)法治图书室327个,添购法律书籍600册,新建法治宣传专栏184个村(社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进乡村100场次,组织法治宣传活动840余场次,举办各类普法讲座(培训班)1280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8万余份。为了提高宣传工作人员的普法能力,该县组织了4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全市法治理论知识考试,182名领导干部参加全市年度普法抽考,114名领导干部参加庭审旁听,均取得好成绩。

9月中旬,在接受全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第八检查组督导检查时,该县“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及高度评价。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多措并举源头化解纠纷

人民调解成功率达99%

今年6月6日,梁某因病在高家镇中心卫生院死亡,家属认为系医疗事故,索要30万元赔偿金无果,遂纠结百余人围堵了卫生院,以摆花圈、烧纸等形式,严重干扰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危及到公共安全。当时,作为高家镇川祖路社区村级法律顾问的殷国森正在县法院开庭,接到该社区主任的电话后立即赶回,与镇政府领导、死者所在的村三职干部一起,对整个事件来龙去脉进行了梳理,客观分析了事实与证据,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与调解技巧,依法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与建议,经过两天的情理法相融合的耐心细致调处,最终达成了一次性给予逝者6万元安葬费补助的一致意见,至此化解了这起医闹纠纷。

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一直以来,为做好人民调解这项重要工作,丰都县一方面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以县人民调解中心为龙头,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人民调委会为基础三级调解网络体系,同时加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力度,建立健全基层和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390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委会4个(即医疗、道路交通、婚姻家庭、征地拆迁)。另一方面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坚持人民调解员推选与聘任、专职与兼职相结合,选聘人民调解员1847名,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吸收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干部、教师、医生和律师等专业人才,谋划建立了法律、医疗、行业三个调解员专家库,充实人民调解队伍,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同时,该县督促人民调解员认真完成在岗业务学习任务,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知识技能水平,今年已开展学习培训13期,参训人员800余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暨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机制,在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信访办设立了“派驻调解工作室”;与县卫生计生委联合调整了丰都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截至目前,该局已排查纠纷1154次、预防纠纷903件、调解纠纷11567件、调解成功11527件,调解成功率达99%。

依法加强特殊人群管控

实现了违法犯罪零目标

1993年出生的张某是暨龙镇九龙泉村人,因犯盗窃罪被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在2017年11月3日至2018年10月26日这段缓刑考验期间,暨龙司法所因人施策,为社区服刑人员张某量身订制了个性化矫正方案,对其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所接收张某后,首先对他开展了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等一系列教育,一开始他有些抵触情绪,我们便多次走访他的家人,了解其性格特征习惯爱好等,鼓励他积极参加司法所及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以及集中学习,张某深受教育和触动,自卑心理消除,法律意识增强,心灵得到净化,性格沉稳平和,慢慢地争取到他对司法所的信任,后面将‘被动’变‘主动’,难题就迎刃而解了……”暨龙司法所负责人介绍,矫正小组紧接着对张某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重振了精神,从最初的好吃懒做,到后来主动帮父母干农活、整理家务,消除其不想融入社会的心理,重新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最后通过矫正张某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其能够自食其力,完全融入社会。

对社区服刑人员张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的案例只是丰都县司法局立足监管、教育、帮扶,以人为本,因势利导,开展教育矫正工作的一个缩影。

记者了解到,该局目前已经完成了30个司法所、局机关社区矫正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并建立了社区矫正执法考评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在严格执行《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同时,落实“五个一”管控制度,加强与公、检、法、监狱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协同检察院每月开展一次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实行GPS定位监管,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实现了违法犯罪零目标。

突出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实现村社法律顾问全覆盖

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是丰都县突出做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工作的不竭动力,为此,该局结合当前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实际,着力从打造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长效机制两方面入手。

在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打造方面,该县谋划对接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一线通”,共转接法律服务热线120余次;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330个。今年以来,该服务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557件、解答咨询800余人次、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879万元,为认罪认罚案件提供法律帮助330人次、法律咨询330人次,为刑事普通程序案件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57人次,办理公证案件1430件。

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长效机制方面,该局通过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通知》,调整法律顾问合同和考核标准,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权利义务,将组建包括法律顾问、村(居)两委成员、调委会成员以及部分党员和村(居)民代表等在内的微信工作群,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律师参与信访值班、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等内容纳入工作要求,强化工作督导,实行一人一手册、一月一检查、一月一考评的方式,确保村(社区)民生法律服务工程落到实处。同时,确定了70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每名法律顾问服务3至6个村(社区),按照要求,每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每月提供不少于4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每年度为村(社区)提供1次以上法治讲座,每半年对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党员及村(居)民代表开展法律培训1次以上。目前,已实现33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据统计,法律顾问共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29件,为群众提供法律意见679条,办理法律服务案件3669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文书代写7492人次。

抓住重难点薄弱环节

有效推进“三基”建设

今年以来,该局抓住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持续发力,有效推进了“三基”建设,进一步打牢了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根基。

记者获悉,该局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法治宣传等业务技能和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已组织集中学习培训20余次。该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安全信访稳定目标责任书;印发了学习制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车辆管理使用办法等,制定了党建、宣传、统战等工作要点,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该局强化基层管理,已建成30个规范化司法所,利用丰都民俗文化精髓打造“善和调解室”“个人调解室”共51个,增强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该局于12月5日开展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首届开放日活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社会各界人士、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30人现场参观指导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10余条,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行政机关新职能、新定位的了解,切实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社会认知度和群众满意度。

尚俊峰 通讯员 殷进英

编辑王海成 组版余游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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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进村社 人民调解促和谐

  

举行“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举行司法行政系统首届开放日活动

集中调解占地纠纷现场

  今年以来,丰都县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交出了一份群众满意的答卷。

将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法治宣传普及率93.3%

“只有真实掌握到辖区群众的法律知识知晓情况,才能更有效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于是我们委托了市场信息公司,对全县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和满意率进行第三方调查评估,结果为法治宣传普及率93.3%、满意率83%,这个数据也提醒了我们虽普法取得一定成效,但还需要增加力度和广度。”丰都县司法局分管普法工作的负责人昨日向记者介绍,该县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了2018年“我执法我普法”演讲比赛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在充分展示各单位以案释法的成果时,深化了法治丰都建设宣传工作。

为加强宪法学习宣传,丰都举办了县委中心组(扩大)会《宪法迈进新时代》专题法治讲座,全县5万余名干部群众参加了“千万市民学宪法”网上答题活动,1.4万余名干部群众参加了宪法知识考试,在“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中,推送的两部作品均获得市级奖项。同时,大力实施“法润乡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开展了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征集,择选了15个案例汇编成《丰都县以案释法读本》,向群众发放了万余册。

据统计,为将法治宣传延伸到各个角落,该县建立了县法治图书阅览站1个,村(社区)法治图书室327个,添购法律书籍600册,新建法治宣传专栏184个村(社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进乡村100场次,组织法治宣传活动840余场次,举办各类普法讲座(培训班)1280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8万余份。为了提高宣传工作人员的普法能力,该县组织了4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全市法治理论知识考试,182名领导干部参加全市年度普法抽考,114名领导干部参加庭审旁听,均取得好成绩。

9月中旬,在接受全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第八检查组督导检查时,该县“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及高度评价。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多措并举源头化解纠纷

人民调解成功率达99%

今年6月6日,梁某因病在高家镇中心卫生院死亡,家属认为系医疗事故,索要30万元赔偿金无果,遂纠结百余人围堵了卫生院,以摆花圈、烧纸等形式,严重干扰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危及到公共安全。当时,作为高家镇川祖路社区村级法律顾问的殷国森正在县法院开庭,接到该社区主任的电话后立即赶回,与镇政府领导、死者所在的村三职干部一起,对整个事件来龙去脉进行了梳理,客观分析了事实与证据,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与调解技巧,依法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与建议,经过两天的情理法相融合的耐心细致调处,最终达成了一次性给予逝者6万元安葬费补助的一致意见,至此化解了这起医闹纠纷。

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一直以来,为做好人民调解这项重要工作,丰都县一方面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以县人民调解中心为龙头,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人民调委会为基础三级调解网络体系,同时加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力度,建立健全基层和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390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委会4个(即医疗、道路交通、婚姻家庭、征地拆迁)。另一方面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坚持人民调解员推选与聘任、专职与兼职相结合,选聘人民调解员1847名,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吸收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干部、教师、医生和律师等专业人才,谋划建立了法律、医疗、行业三个调解员专家库,充实人民调解队伍,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同时,该县督促人民调解员认真完成在岗业务学习任务,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知识技能水平,今年已开展学习培训13期,参训人员800余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暨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机制,在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信访办设立了“派驻调解工作室”;与县卫生计生委联合调整了丰都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截至目前,该局已排查纠纷1154次、预防纠纷903件、调解纠纷11567件、调解成功11527件,调解成功率达99%。

依法加强特殊人群管控

实现了违法犯罪零目标

1993年出生的张某是暨龙镇九龙泉村人,因犯盗窃罪被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在2017年11月3日至2018年10月26日这段缓刑考验期间,暨龙司法所因人施策,为社区服刑人员张某量身订制了个性化矫正方案,对其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所接收张某后,首先对他开展了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等一系列教育,一开始他有些抵触情绪,我们便多次走访他的家人,了解其性格特征习惯爱好等,鼓励他积极参加司法所及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以及集中学习,张某深受教育和触动,自卑心理消除,法律意识增强,心灵得到净化,性格沉稳平和,慢慢地争取到他对司法所的信任,后面将‘被动’变‘主动’,难题就迎刃而解了……”暨龙司法所负责人介绍,矫正小组紧接着对张某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重振了精神,从最初的好吃懒做,到后来主动帮父母干农活、整理家务,消除其不想融入社会的心理,重新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最后通过矫正张某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其能够自食其力,完全融入社会。

对社区服刑人员张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的案例只是丰都县司法局立足监管、教育、帮扶,以人为本,因势利导,开展教育矫正工作的一个缩影。

记者了解到,该局目前已经完成了30个司法所、局机关社区矫正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并建立了社区矫正执法考评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在严格执行《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同时,落实“五个一”管控制度,加强与公、检、法、监狱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协同检察院每月开展一次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实行GPS定位监管,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实现了违法犯罪零目标。

突出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实现村社法律顾问全覆盖

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是丰都县突出做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工作的不竭动力,为此,该局结合当前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实际,着力从打造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长效机制两方面入手。

在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打造方面,该县谋划对接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一线通”,共转接法律服务热线120余次;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330个。今年以来,该服务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557件、解答咨询800余人次、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879万元,为认罪认罚案件提供法律帮助330人次、法律咨询330人次,为刑事普通程序案件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57人次,办理公证案件1430件。

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长效机制方面,该局通过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通知》,调整法律顾问合同和考核标准,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权利义务,将组建包括法律顾问、村(居)两委成员、调委会成员以及部分党员和村(居)民代表等在内的微信工作群,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律师参与信访值班、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等内容纳入工作要求,强化工作督导,实行一人一手册、一月一检查、一月一考评的方式,确保村(社区)民生法律服务工程落到实处。同时,确定了70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每名法律顾问服务3至6个村(社区),按照要求,每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每月提供不少于4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每年度为村(社区)提供1次以上法治讲座,每半年对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党员及村(居)民代表开展法律培训1次以上。目前,已实现33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据统计,法律顾问共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29件,为群众提供法律意见679条,办理法律服务案件3669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文书代写7492人次。

抓住重难点薄弱环节

有效推进“三基”建设

今年以来,该局抓住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持续发力,有效推进了“三基”建设,进一步打牢了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根基。

记者获悉,该局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法治宣传等业务技能和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已组织集中学习培训20余次。该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安全信访稳定目标责任书;印发了学习制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车辆管理使用办法等,制定了党建、宣传、统战等工作要点,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该局强化基层管理,已建成30个规范化司法所,利用丰都民俗文化精髓打造“善和调解室”“个人调解室”共51个,增强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该局于12月5日开展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首届开放日活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社会各界人士、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30人现场参观指导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10余条,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行政机关新职能、新定位的了解,切实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社会认知度和群众满意度。

尚俊峰 通讯员 殷进英

编辑王海成 组版余游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