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通讯员 李懿浩)近日,市第四中级法院对上诉人白某滥伐林木罪一案公开庭审,市检察四分院检察长高松林代表检察机关出庭依法履行职务。 据介绍,该案由秀山县森林公安局侦查终结,以原审被告人白某涉嫌滥伐林木罪,向黔江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黔江区检察院依法向黔江区法院提起公诉后经开庭审理,黔江区法院于2018年底作出一审判决,以滥伐林木罪判处白某有期徒刑4年。白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受案后,高松林认真审阅了卷宗,审查了上诉人白某的上诉理由,听取了白某的供述和辩解,实地查看了案发现场,走访了白某经营的民营企业,并与当地百姓进行了交流,充分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并搜集补充了证据。开庭前,高松林又认真准备讯问提纲、举证质证提纲、检察员意见书、答辩提纲等。庭审中,高松林有针对性地对白某进行讯问,针对争论激烈的焦点问题发表意见。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 据悉,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入额院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有重大社会影响和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充分发挥了领导的示范、引领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