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就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制定《五年规划》

时间: 2019-08-23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515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8月2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的五年规划(2018—2022)》(以下简称《五年规划》)。

《五年规划》提出,要通过5年努力,全面摸清我市国有资产家底,理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为向全市人民交出国有资产“明白账”“放心账”奠定坚实基础。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毛玉树介绍,根据《五年规划》,到2022年,我市将基本建立起报告范围全口径、全覆盖,分类、标准明确规范,报告与报表相辅相成的报告体系;基本建立起符合国有资产类别特点、以联网数据库为依托、以评价指标体系为重点、以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和整改问责为重要抓手的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基本建立起横向协作与纵向联动顺畅有序、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

《五年规划》确定了年度专项报告议题,明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年度议题安排为:2018年—2021年,每年在书面报告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同时,听取和审议一个专项报告。

去年已听取并审议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19年至2021年度专项报告议题安排依次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1年)。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计划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五年规划》要求,将稳妥扩大报告范围,逐步将储备土地、公路、铁路、水利设施、市政设施、保障性住房等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社保基金,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的政府资本,以及部分金融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纳入报告范围。探索将无形资产、政府特许经营权等纳入国有资产报告的可行性和报告方式,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报告的覆盖面。到2022年,各类国有资产的报告范围、分类和标准基本规范健全。

我市将建立健全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明晰评价重点等;加强与预决算审查监督有效衔接,与国有资产配置、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审查及审查监督结果处置衔接等。

为确保全市人大系统对国有资产监督的“一盘棋”,《五年规划》还专章规定,到2019年底,实现区县人大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全覆盖;稳步推进市和区县国有资产管理信息联网,实现市人大常委会与区县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联网等办法、机制,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成效。

按照《五年规划》年度议题的安排,今年11月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并审议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目前,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正抓紧开展前期摸底调研,就报告的主体、范围、重点等内容进行研究,督促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报好国有资产“明白账”“放心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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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就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制定《五年规划》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8月2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的五年规划(2018—2022)》(以下简称《五年规划》)。

《五年规划》提出,要通过5年努力,全面摸清我市国有资产家底,理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为向全市人民交出国有资产“明白账”“放心账”奠定坚实基础。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毛玉树介绍,根据《五年规划》,到2022年,我市将基本建立起报告范围全口径、全覆盖,分类、标准明确规范,报告与报表相辅相成的报告体系;基本建立起符合国有资产类别特点、以联网数据库为依托、以评价指标体系为重点、以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和整改问责为重要抓手的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基本建立起横向协作与纵向联动顺畅有序、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

《五年规划》确定了年度专项报告议题,明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年度议题安排为:2018年—2021年,每年在书面报告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同时,听取和审议一个专项报告。

去年已听取并审议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19年至2021年度专项报告议题安排依次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1年)。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计划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五年规划》要求,将稳妥扩大报告范围,逐步将储备土地、公路、铁路、水利设施、市政设施、保障性住房等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社保基金,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的政府资本,以及部分金融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纳入报告范围。探索将无形资产、政府特许经营权等纳入国有资产报告的可行性和报告方式,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报告的覆盖面。到2022年,各类国有资产的报告范围、分类和标准基本规范健全。

我市将建立健全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明晰评价重点等;加强与预决算审查监督有效衔接,与国有资产配置、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审查及审查监督结果处置衔接等。

为确保全市人大系统对国有资产监督的“一盘棋”,《五年规划》还专章规定,到2019年底,实现区县人大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全覆盖;稳步推进市和区县国有资产管理信息联网,实现市人大常委会与区县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联网等办法、机制,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成效。

按照《五年规划》年度议题的安排,今年11月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并审议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目前,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正抓紧开展前期摸底调研,就报告的主体、范围、重点等内容进行研究,督促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报好国有资产“明白账”“放心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