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罗翠 通讯员 边俊铭)近日,开州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付某、李某等20人涉特大电信诈骗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初,陈某、蒋某(均另案处理)在河南省驻马店市开设商贸公司专门从事电信诈骗,招聘付某为公司主管,李某为技术员,王某、赵某等18人作为业务员,然后利用公司开发的“创投消费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在实施诈骗过程中,付某等人虚构该消费卡拥有10万、30万、50万消费额度,隐瞒该消费卡无法实施贷款的事实,利用受害人急需资金周转的心理,诱骗受害人缴纳制卡的“定金”和“尾款”。等骗到钱后,由技术员李某以拖延的方式与受害人周旋,迫使受害人主动放弃。 付某等人在短时间内骗取大量资金,单人涉案诈骗金额从260万元到4万元不等,后经群众举报,付某等人被开州警方抓获。开州法院经审理认为,付某等2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本案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