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到来之际,为把全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推向深入,1月16日,荣昌区公安局组织民警参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活动,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李雅洁,副局长曾骑出席活动并向群众作宣讲。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维护公共安全,需要大家共同参与。”现场,民警耐心为群众讲解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危害和众多的安全隐患,并发放《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荣昌区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示意图》等宣传单,动员大家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相关规定,防止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氛围。 据了解,荣昌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昌元、昌州)包括成渝城际铁路—启明路—统升路—万福路—迎宾大道南段—城南大道(含荣昌永生会馆)—成渝铁路 —永荣总医院—虹桥社区服务中心—水泥厂安置点—香国大道(含拓新·香国城和玖阳·海棠新城)—双石桥—成渝高速—金科·礼悦东方项目部—廖家坝—成渝城际铁路合围及合围外200米内区域。 此外,在禁放区域外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高铁以及铁路沿线线路安全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等区域场所同样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