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送餐员图快相逢 惹出祸事损失上万

时间: 2020-01-19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328

本网讯(通讯员 林瑞中) 近日,同是送餐员的朱某和唐某,为了多跑几单挣钱,在送餐过程中争分夺秒,结果惹了祸,两人不仅受到处罚,还将共同承担事故赔偿。

当天13时40分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接报警称,辖区花卉园西三路发生一起摩托车撞行人的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并联系120救护车到场。

在现场,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停在路边,道路中央几份被打倒的外卖盒饭撒落一地,一名年轻男子蹲在路边,面部受伤,一名中年男子坐在路沿上,膝盖受伤。

民警立即协助120医护人员将两名伤者送往医院治疗。经医生检查,两名伤者均受轻伤,已无大碍。随即,民警对事故进行调查。

经查,两名当事人均是外卖送餐员,年轻男子姓朱,中年男子姓唐。事发时,唐某将摩托车停在路边,提着快餐,一路小跑着横穿马路,准备将快餐盒饭送至马路对面的客户家。为了多接单,唐某一边跑着横穿马路,还一边埋头看手机有没有新单可接。此时,另一位快递员朱某正好驾驶摩托车路过,他为了尽快将餐盒送达客户,也一路飞驰,当看到唐某横穿马路时,他猛踩刹车,可惜,他的速度太快,两人都避让不及,人和车就重重撞在一起,摩托车和两人一起摔倒在地,唐某膝盖受伤,朱某从摩托车上摔下时,因未佩戴安全头盔,面部受伤,

因朱某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民警依法对朱某予以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认定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唐某构成“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民警依法对唐某予以罚款20元的处罚,认定其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朱某和唐某共同承担治疗费用共计1万余元。

同时,朱某因已构成"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民警依法对朱某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及扣留驾驶证的处罚。此外,因朱某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车出行,安全才是最重要的目的,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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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送餐员图快相逢 惹出祸事损失上万

本网讯(通讯员 林瑞中) 近日,同是送餐员的朱某和唐某,为了多跑几单挣钱,在送餐过程中争分夺秒,结果惹了祸,两人不仅受到处罚,还将共同承担事故赔偿。

当天13时40分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接报警称,辖区花卉园西三路发生一起摩托车撞行人的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并联系120救护车到场。

在现场,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停在路边,道路中央几份被打倒的外卖盒饭撒落一地,一名年轻男子蹲在路边,面部受伤,一名中年男子坐在路沿上,膝盖受伤。

民警立即协助120医护人员将两名伤者送往医院治疗。经医生检查,两名伤者均受轻伤,已无大碍。随即,民警对事故进行调查。

经查,两名当事人均是外卖送餐员,年轻男子姓朱,中年男子姓唐。事发时,唐某将摩托车停在路边,提着快餐,一路小跑着横穿马路,准备将快餐盒饭送至马路对面的客户家。为了多接单,唐某一边跑着横穿马路,还一边埋头看手机有没有新单可接。此时,另一位快递员朱某正好驾驶摩托车路过,他为了尽快将餐盒送达客户,也一路飞驰,当看到唐某横穿马路时,他猛踩刹车,可惜,他的速度太快,两人都避让不及,人和车就重重撞在一起,摩托车和两人一起摔倒在地,唐某膝盖受伤,朱某从摩托车上摔下时,因未佩戴安全头盔,面部受伤,

因朱某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民警依法对朱某予以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认定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唐某构成“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民警依法对唐某予以罚款20元的处罚,认定其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朱某和唐某共同承担治疗费用共计1万余元。

同时,朱某因已构成"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民警依法对朱某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及扣留驾驶证的处罚。此外,因朱某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车出行,安全才是最重要的目的,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