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熊艺 记者 舒楚寒)亲兄弟间发生口角后,弟弟酒后竟冲动地提着汽油和烟花爆竹上哥哥家,准备放火同归于尽,险酿悲剧。近日,大足区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弟弟宋家(化名)有期徒刑一年。 3月2日18时许,宋家在晚饭期间饮白酒后,因家庭琐事与哥哥宋易(化名)发生口角。19时许,宋家便购买散装汽油和烟花爆竹来到宋易家后院坝,将汽油泼洒在宋易房屋四周及屋内,准备放火与宋易同归于尽。 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要求宋家停止危险行为,宋家听后并没有理会,仍然继续泼洒汽油。民警上前欲强行阻止宋家,宋家便将汽油淋在自己身上,并拿出打火机扬言要点火。所幸,危急时刻,民警将宋家控制住,避免了惨剧发生。 经鉴定,宋易房屋的木门、窗台、堂屋门前地面等多地均检测出汽油成分。宋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8.7毫克/100毫升,宋家作案时处于醉酒状态,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经现场勘查,宋易房屋位于宋家、宋某丙房屋中间,与田某房屋相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家因与他人发生口角,便故意放火,危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了放火罪。鉴于宋家在实施放火的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未遂,对其减轻处罚。宋易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法官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罪是社会危害性极大的一种犯罪,放火的行为一经实施,就对社会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本案中,宋家在饮酒之后,仅仅因与他人发生口角便失去理智,采取放火极端报复行为,致自己与他人的安危于不顾,甚至可能会连累左邻右舍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幸运的是,公安民警及时制服了宋家的,事态得到了有效控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