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9点过,渝中区交巡警大坪大队民警陈飞飞和张立志巡逻至大坪单巷子路段时,看到马路上竟然摆放着好几个硕大的花盆,阻碍了正常的道路通行。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居然发现花盆还是用水泥封死固定在马路上的,一时半会还搬不开。 据民警现场观察,附近道路中一共摆放了八盆花草树木,其中有的足有近一人高,每个花盆距离路沿七八十厘米,一字摆放,不仅占用了近十米的交通道路,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问询,很快马路旁一理发店的负责人出来进行了认领。“主要是经常有人在店铺门口乱停车,影响生意!”该负责人说,为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想到了用花盆充当隔离墩固定在道路上的办法。 民警当场指出,此系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民警马上责令其迅速整改,同时对责任人进行了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在民警的监督下,马路上的花盆很快被移除,该路段道路交通状况得以恢复正常。 渝中交巡警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期间发生任何意外,责任人还将承担相应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