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着力”推动法治财政建设

时间: 2020-08-31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52

  近年来,九龙坡区立足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区的大背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工作实践,以全国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为契机,将财政法治工作融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大局中,不断提升全区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据悉,在全国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的带动下,九龙坡区先后被评为地方债务系统直报工作全国首批唯一试点区县、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全国政府采购百强区(县、市)。

  取得这些成绩的背后源于九龙坡区法治财政建设中的三项“着力”举措,即着力夯实组织领导,建设完备高效的制度体系;着力夯实法治水平,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着力文化品牌打造,营造浓郁的普法学法社会氛围。

  据悉,九龙坡区成立区财政法治示范点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财政的副区长担任组长。并建立健全《重庆市九龙坡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重庆市九龙坡区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构建“9+1”预算管理制度体系。

  此外,从领导层面带头营造法治氛围、培养法治思维、推动法治工作,建立财政局党组“双月”学法、中层干部每月“碰头会”学法、全区“分类施教”授法的工作机制。依托领导干部学习平台,财政局局长到常务会上讲法、到中青班授课。由局长到常务会和处干班上宣讲“法治政府背景下的法治财政”,科长采取“订单式”讲法方式,深入各单位对单位法人和纪检干部开展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培训,近一年来已开展专项培训20余场。

  围绕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从严实行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政监督“双随机一公开”规定,建立公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以及财政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财政法律顾问制度,确保了财政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合规。

  记者 舒楚寒 通讯员 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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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着力”推动法治财政建设

  近年来,九龙坡区立足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区的大背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工作实践,以全国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为契机,将财政法治工作融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大局中,不断提升全区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据悉,在全国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的带动下,九龙坡区先后被评为地方债务系统直报工作全国首批唯一试点区县、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全国政府采购百强区(县、市)。

  取得这些成绩的背后源于九龙坡区法治财政建设中的三项“着力”举措,即着力夯实组织领导,建设完备高效的制度体系;着力夯实法治水平,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着力文化品牌打造,营造浓郁的普法学法社会氛围。

  据悉,九龙坡区成立区财政法治示范点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财政的副区长担任组长。并建立健全《重庆市九龙坡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重庆市九龙坡区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构建“9+1”预算管理制度体系。

  此外,从领导层面带头营造法治氛围、培养法治思维、推动法治工作,建立财政局党组“双月”学法、中层干部每月“碰头会”学法、全区“分类施教”授法的工作机制。依托领导干部学习平台,财政局局长到常务会上讲法、到中青班授课。由局长到常务会和处干班上宣讲“法治政府背景下的法治财政”,科长采取“订单式”讲法方式,深入各单位对单位法人和纪检干部开展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培训,近一年来已开展专项培训20余场。

  围绕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从严实行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政监督“双随机一公开”规定,建立公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以及财政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财政法律顾问制度,确保了财政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合规。

  记者 舒楚寒 通讯员 刘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