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

丰都县法院开出首张“诚信罚单”

来源:重庆法治报 时间:2022-12-14 编辑:徐瑞阳 阅读: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近日,丰都县法院在审理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对原告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司法惩罚决定。据悉,这是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实施后,该院针对当事人虚假陈述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在审理郑某诉刘某、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原告郑某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庭审中均表示自己以现金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了刘某5万元借款,与被告方作出的陈述并不一致,致使法院经过两次庭审均未能查清案情。后在第三次庭审中,被告刘某提供了一段电话录音证实了郑某并非一次性给付全部借款的事实。最终,经过法官的再三询问,在证据面前郑某承认自己此前作出了虚假陈述,表示自己曾分两次支付了部分借款,且扣除了借条出具之前的债务20000元和利息7500元。

  法院认为,借款支付情况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至关重要,而郑某故意虚假陈述行为已经妨碍了人民法院正常审理秩序,造成多次开庭的不利后果,行为性质比较恶劣,遂结合案件实际作出司法惩戒决定,对原告处以罚款1000元。

  处罚决定宣读后,郑某当场支付了罚款,并十分懊悔地表示:“确实是我自己不懂法,赢了官司还反倒遭罚款!我以后一定要吸取教训,做守法的公民!”

【免责声明】重庆长安网未标有"来源:重庆长安网"或"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是出于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致电023-88196827,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政法文化

  • 春天非你莫“鼠”
    子鼠踏春,与人间久别重逢。法治中国年轮新启,我们想...
  • 越过二道岭
    生命似河,岁月如歌。当共和国迈过七十华诞,我们也跋...
  • 触摸文学温度 诠释责任担当
    活动现场 携手推进和繁荣法治文学创作,用文学的力量...
  •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