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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检察院通过领导包案办理将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

来源:重庆法治报 时间:2022-12-26 编辑:徐瑞阳 阅读:

  “你的身体怎么样?老万的身体怎么样?”“我们一切都好,老万让我一定要感谢你们,6年了,我们也彻底放下了。”近日,北碚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胡朝晖拨通曾经的申诉人黄某电话进行回访时,电话那头传来连声道谢。

  事情还要从6年前说起。

  2016年6月4日,张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因操作不当,撞倒行人万某,致万某重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张某指使閆某冒充驾驶人员并逃离现场。同年6月7日,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次年12月,北碚区法院以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决赔偿万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6.7万余元。

  由于张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万某便向北碚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张某银行账户上仅有1941元且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将1941元划拨支付给万某后,最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自从那场车祸过后,老万头部和脊柱受伤,听力严重下降,基本失去劳动能力。6年了,赔偿没看到,肇事司机却出来了,我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2022年5月,万某之妻黄某认为张某未履行赔偿义务,以原审判决量刑偏轻为由,向北碚区检察院提出申诉。

  收到申诉材料后,该院认真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确定该案由北碚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胡朝晖包案办理,并成立检察官办案组。

  为有效化解矛盾,经申诉人同意,6月14日,该院举行公开听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黄某诉说了多年来自己一家生活的艰辛和对判决结果的不解。“张某没有赔偿经济损失,无法认定从重处罚情节,法院依照《刑法》规定,以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属于合理法定范围,不存在量刑不当或偏轻问题。”胡朝晖耐心劝慰开导黄某,并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逐一解答了黄某的疑问。在场听证员也认为该案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也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检察机关拟不支持申诉意见。

  经过检察官、听证员的一番开导,笼罩在黄某心头的阴霾散了。最终黄某对检察机关的决定表示认可,当场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经实地走访证实,万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于是胡朝晖主动告诉黄某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据此,该院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办理该案,并协调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一个月后,5万元司法救助金如期到达黄某账户。

  如今,黄某的心结“解了”,他们一家的生活也得到了改善。

  据悉,北碚区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于2022年2月23日出台《关于开展院领导包案处理首次信访工作方案》,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方式,压实院领导包案责任,切实将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在首办环节、问题解决在基层。截至目前,该检察院通过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9件。

  通讯员 张雪莲 记者 杨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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