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让我和孩子可以过一个安心年……”近日,在石柱县法院,申请执行人常某收到24900元抚养费后,激动地对法官说道。 2015年,申请执行人常某与被执行人黄某因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自愿离婚,协议婚生子常某某随父亲常某生活,母亲黄某按月支付生活费300元,直至常某某独立生活时止。离婚后,黄某长期外出务工,更换联系方式,未按期支付抚养费,常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了解情况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黄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敦促黄某尽快履行,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过干警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黄某主动将本次执行兑现款打入法院执行对公账户,表示今后会按时支付抚养费,多关心爱护孩子。至此,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记者 徐平 通讯员 刘一贤 秦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