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

酒驾精神恍惚 闷头追尾前车

来源:重庆法治报 时间:2021-12-28 编辑:谢琳 阅读:

  本网讯(通讯员 施竣译)酒桌上一杯再一杯,车轮下一“悲”接一“悲”,饮酒一分醉,驾车万分险,酒后开车代价沉重,可偏偏还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近日,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水大队民警接警称,一辆摩托车在龙水镇君逸宾馆外追尾一辆小车,有人员受伤。民警在事故勘察中发现摩托车驾驶员一身酒气,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我也不晓得怎么回事,我脑壳是昏的,看到前面有车,我也没减速,开近了才看到对方是停着的,我直接就撞上去了。”当事人徐某心有余悸地对民警说道。

  据调查,摩托车驾驶人徐某当天中午在龙水镇长宏食府吃饭,期间喝了3杯共约6两白酒,然后回家中休息,5点过驾驶摩托车去吃晚饭,结果没想到,自己酒劲还没过去,意识减慢,反应能力也迟缓了,导致追尾了前面小车,徐某表示后悔莫及。

  经交巡警认定,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将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经鉴定,陈某血液中定性检出乙醇含量为127.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将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视法律为儿戏。拒绝酒驾,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千万记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能因为丝毫侥幸心理而动摇。

【免责声明】重庆长安网未标有"来源:重庆长安网"或"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是出于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致电023-88196817,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政法文化

  • 春天非你莫“鼠”
    子鼠踏春,与人间久别重逢。法治中国年轮新启,我们想...
  • 越过二道岭
    生命似河,岁月如歌。当共和国迈过七十华诞,我们也跋...
  • 触摸文学温度 诠释责任担当
    活动现场 携手推进和繁荣法治文学创作,用文学的力量...
  •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