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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前方一洒水车,他居然做了这件奇葩事……

来源:重庆法治报 时间:2022-09-13 编辑:谢琳 阅读:

  本网讯(通讯员 刘畅)近日,驾驶员周某驾车途径悦来会展中心时,遇到正在作业的洒水车,为了蹭水洗车,他驾车紧跟洒水车,却没想到引发追尾事故,两车受损严重,后悔不已!

  9月5日14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接到报警称,悦来会展中心2号通道100米处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看见一辆洒水车停在行车道内,车尾被撞变形,漏水不止,后方另一辆白色轿车水箱破裂,引擎盖被撞变形,车头受损严重。所幸两车驾乘人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此次事故是白车轿车驾驶员周某驾车时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所致。当民警询问情况时,周某解释道:“哎呀,我就想蹭下水洗个免费的车,结果水洒到我的车窗上,我突然就看不清了,距离估计不足就追尾了。”

  原来,当日中午,驾驶员周某驾车行驶至悦来大道时,看见前方约200米处有一辆环卫洒水车正在作业,他想到自己很久没洗车了,车身有些脏,就打算紧跟着洒水车,蹭点水冲洗一下车身。于是,周某一脚油门下去,加速冲到洒水车正后方。洒水车洒出来的水瞬间洒落到他所驾车辆的挡风玻璃上,形成的水帘遮住了周某的行车视线。看不清前方状况,他顿时慌了,既没来得及踩刹车,也没有打开雨刮器,径直撞上了洒水车。幸好,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

  由于周某驾车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约1万元。民警对周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周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上路遇到洒水车时,不要紧随其后,洒水车水量较大,水洒到挡风玻璃上,驾驶员的视线会受到很大遮挡,且路面湿滑,一旦前方发生紧急情况,无法及时避让,可能会产生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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