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

随意转向不观察 险些引发大事故

来源:重庆法治报 时间:2023-01-14 编辑:谢琳 阅读:

  本网讯(通讯员 张双)近日,一摩托车驾驶人因疏于观察交通路况,与另一摩托车驾驶人相撞,被判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1月11日19时许,蒋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沿永川G246邮亭往双石方向行驶,行至五龙桥村事故地点时,未观察周围交通情况,左转弯时,与同向行驶由胡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胡某受伤、两车损坏。碰撞后,蒋某又驶入对向车道,差一点被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货车相撞,所幸货车及时刹车,避免了二次事故。民警判定,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交巡警提醒:路面行车,安全第一,切莫任性。随意变道、随意转向等极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生命财产损失。在变道或转向前应当提前观察机动车道内车辆行驶情况,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匀速或者略微加速的方式进行变道,以免发生意外。此外,三轮车结构简单,安全性能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请驾驶人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稳驾慢行。

【免责声明】重庆长安网未标有"来源:重庆长安网"或"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是出于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致电023-88196827,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政法文化

  • 春天非你莫“鼠”
    子鼠踏春,与人间久别重逢。法治中国年轮新启,我们想...
  • 越过二道岭
    生命似河,岁月如歌。当共和国迈过七十华诞,我们也跋...
  • 触摸文学温度 诠释责任担当
    活动现场 携手推进和繁荣法治文学创作,用文学的力量...
  •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