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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区公安局查处各类烟花爆竹违法案件10起

来源:重庆法治报 时间:2023-01-20 编辑:徐瑞阳 阅读:

  本网讯(通讯员 彭静)每年除夕前期是非法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的高发期,近段时间以来,梁平区公安局查处各类烟花爆竹违法案件10起,其中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3起,收缴非法运输烟花爆竹72件;非法储存案件7件,收缴烟花爆竹2611件。

  近日,梁平区公安局回龙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当日,屏锦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对回龙镇一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旁边民房存有大量烟花爆竹,遂移交回龙派出所处理。经现场清点,该烟花爆竹销售点共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000余件,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运输存在爆燃等安全事故隐患。为杜绝事故发生,梁平公安将持续开展路面巡查、设卡盘查,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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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共7项材料,公安部门在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后,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载明托运人、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取得《许可证》运输烟花爆竹时,承运人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外,还应注意随车携带《许可证》,不得违反运输许可事项,运输车辆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烟花爆竹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载人,运输车辆限速行驶,途中经停必须有专人看守,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应当在3日内将《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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